台灣通關規定
越南寄台灣的關稅怎麼算
台灣端的稅金,關鍵不只在於貨值高低,還在於怎麼認定完稅價格, 以及您這半年已經寄了幾批。這兩件事都可以在寄件前先算清楚。
免稅門檻是完稅價格 NT$2,000
依《關稅法》第 49 條,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在新台幣 2,000 元以下者, 免徵進口稅、營業稅與貨物稅。這是一般包裹最常適用的規定。
超過門檻時,是就全額課稅,不是只課超出的部分。 完稅價格 NT$2,100 的貨件,課稅基礎是 NT$2,100,而不是超出的 NT$100。 因此貨值落在門檻附近時,稅費的差距會比想像中大 — 寄件前先確認申報價值,收件人才不會收到出乎意料的稅單。
超過門檻後可能產生的稅費有以下幾項:
| 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
| 進口稅 | 依貨品稅則稅率計算,稅率因品項而異。 |
| 營業稅 | 稅率 5%,以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後為基礎計算。 |
| 貨物稅 | 僅特定應稅品項(例如部分電器)需課徵。 |
半年只有 6 批可以免稅
這是最多人忽略、也最容易在第七批貨突然被課稅時才發現的規定。 同一位收件人在同一半年期間內(1 月至 6 月為一期,7 月至 12 月為另一期), 免稅進口的快遞貨件以 6 批為限。
超過 6 批之後,即使單件完稅價格在 NT$2,000 以下,海關仍可能認定為經常性進口而予以課稅。 期間是以曆年的上下半年計算,不是從第一批起算的六個月。
如果您是在蝦皮、露天等平台銷售越南商品,或固定每月寄樣品回台灣, 建議把批次分配到全年,或直接以商業報關方式處理。需要規劃時可以與我們討論。
完稅價格怎麼認定
- 完稅價格是海關認定的貨品價值,通常以交易價格為基礎,並非您在包裹上寫什麼就是什麼。
- 海關可依同類貨品的行情調整認定價值,低報被查出時會重新核估。
- 一件貨件內有多項物品時,是以整件的完稅價格合計判斷,不是逐項各自適用門檻。
- 運費與保險費是否計入完稅價格,依貨件條件而定;不確定時請在寄件前詢問。
申報不實是延誤的主因
貨件在台灣被留置,多半不是因為東西本身有問題,而是文件有問題。常見的情況如下:
- 品名只寫「禮物」「樣品」「食品」— 海關無法判斷內容物,容易被要求開箱查驗或補件。
- 刻意低報價值 — 一旦查出,除了重新核估課稅,日後的貨件也會被加強查驗。
- 數量與實際內容物不符 — 食品與保健食品有數量上限,數量對不上就無法判斷是否符合規定。
- 收件人電話或地址不完整 — 海關或快遞需要聯繫時找不到人,貨件會被留置。
- 收件人姓名與 EZ WAY 實名認證的資料不一致 — 委任確認會無法完成。
我們在寄件前會與您確認申報內容與品名寫法,確定後才送出。
收件人必須完成 EZ WAY 委任
關稅只是其中一關。快遞貨件還需要收件人透過 EZ WAY 易利委完成實名認證與委任確認,海關才會受理報關。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更改為「預先確認委任」— 必須在貨物抵達前就完成確認。
申辦步驟、持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如何使用,以及新制的細節,請見 EZ WAY 易利委教學 。
寄件前檢查清單
- 收件人已完成 EZ WAY 易利委實名認證,並知道要在貨到前確認委任
- 貨件內沒有任何肉類製品、生鮮水果或種子
- 食品每項在 1,000 美元且 6 公斤以內,膠囊錠狀產品未超過數量上限
- 申報品名具體,數量與金額與實際內容物相符
- 確認本半年度的免稅批次尚未用完